南昌大学章程
nán chāng dà xué zhāng chéng · ㄋㄢˊ ㄔㄤ ㄉㄚˋ ㄒㄩㄝˊ ㄓㄤ ㄔㄥˊ
- 字母
- nan chang da xue zhang cheng
- 首字母
- ncdxzc
- 注音符号
- ㄋㄢ ㄔㄤ ㄉㄚ ㄒㄩㄝ ㄓㄤ ㄔㄥ
- 注音首符
- ㄋㄔㄉㄒㄓㄔ
南昌大学前身是江西医学院、江西大学和江西工业大学,1997年南昌大学被国家教委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南昌大学章程》经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2次会议评议,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14年12月31日由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发布。《南昌大学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教育形式与学科门类、学生、教职工、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资产与财务管理、校友会理事会基金会、校训校徽校庆、附则共10章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