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
rén dà cháng wěi huì · ㄖㄣˊ ㄉㄚˋ ㄔㄤˊ ㄨㄟˇ ㄏㄨㄟˋ
- 字母
- ren da chang wei hui
- 首字母
- rdcwh
- 注音符号
- ㄖㄣ ㄉㄚ ㄔㄤ ㄨㄟ ㄏㄨㄟ
- 注音首符
- ㄖㄉㄔㄨ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