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华
liú péng huá · ㄌㄧㄡˊ ㄆㄥˊ ㄏㄨㄚˊ
- 字母
- liu peng hua
- 首字母
- lph
- 注音符号
- ㄌㄧㄡ ㄆㄥ ㄏㄨㄚ
- 注音首符
- ㄌㄆㄏ
刘鹏华,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方城县人,中共党员,1987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三级高级法官。历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干事,新闻科副科长,理论科科长,2000年2月任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3年3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8年11月起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3年8月起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