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官
liú guān · ㄌㄧㄡˊ ㄍㄨㄢ
- 字母
- liu guan
- 首字母
- lg
- 注音符号
- ㄌㄧㄡ ㄍㄨㄢ
- 注音首符
- ㄌㄍ
释义
明 清 时朝廷派遣到 川 滇 黔 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
详解
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
《明史·邓廷瓒传》:“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清侯方域《豫省试策五》:“窃闻往者二三藩王皆得以用人杀人,而诸从龙於旧邸者,或出为流官,或中司大柄。”吴晗《朱元璋传》第四章二:“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失败后,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直属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做‘改土归流’。”